目前我国正在制定“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的国家标准。
欧洲在公众对讲机方面也有相应的标准。
各国标准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功率电平上都不超过0.5W。
公众对讲机,人们俗称为民用对讲机。这是指只能工作在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指定的供公众使用的无线频率的对讲机。它实质上是属于一种个人业务通信范畴,是以个人家用或小团体的近距离无线电通信业务。
使用公众对讲机无须批准,不收频率占用费,免通话费,任何人都可以选购使用。
但这类公众对讲机在频率、功率及技术指标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频率方面,却相差较大,各个国家或地区各自规定或执行自己确认的频率和频道数量。
美国公众对讲机相关FRS标准的部分内容:
95、191 FRS规则1——资格和责任:规定不发执照,信道共享。
95、192 FRS规则2——批准的场所:无线电业务是由FCC管理的世界任何地区之内。
95、193 FRS规则3——通信的种类:双向话音通信,可用低于300Hz的亚音频连续单音建立或保持通信,任何时间所有信道都优先给紧急消息,不与公众交换网互连。
95、194 FRS规则4——家用无线电业务单元,只可使用经FCC核准贴有无线对讲机的产品。
其技术规范为:
95、627 FRS单元的信道频率:分462MHz和467MHz两组,每个FRS单元必须保持频率容限在0.00025%之内。
95、631发射类型:一个FRS单元只可以发射F3E发射类型。为了建立或保持话筒通信,非话音发射限制为选呼或静噪单音。
95、633发射带宽:由FRS单元发射的F3E发射类型,其核准带宽为12.5KHz。
95、637调制规格:发射F3E发射类型的.FRS单元不应超过2.5KHz的峰值频偏,并且音频的响应不应超过3.125KHz。
95、639最大发射功率:FRS单元在任何调制条件下不应超过0.5W有效辐射功率(ERP)。
95、647 FRS单元发射机天线:每个FRS单元的天线必须是发射机的整体部分,天线应没有增益(与半波偶极比较)并为垂直极化。
95、649电源动力:FRS单元不应为增加其发射功率到超过95、639所定的限度(0.5W)的任何电平提供电源动力。
95、651所需晶体控制:除了在26~27MHz频率发射的R/C电台、FRS单元和LPRS单元,用于个人无线电业务的所有发射机应用晶体控制。[/quote]
美国公众对讲机标准频点(频率:MHz)
信道1 2 3 4 5 6 7
频率462.5625 462.5875 462.6125 462.6375 462.6625 462.6875 462.7125
信道8 9 10 11 12 13 14
频率467.5625 467.5875 467.6125 467.6375 467.6625 467.6875 467.7125
欧洲公众对讲机标准频点(频率:MHz)
信道1 2 3 4 5 6 7 8
频率446.00625 446.01875 446.03125 446.04375 446.05625 446.06875 446.08125 446.09375
台湾公众对讲机标准频点(MHz)
信道1 2 3 4 5 6 7
频率467.5125 467.5250 467.5375 467.5500 467.5625 467.5750 467.5875
信道8 9 10 11 12 13 14
频率467.6000 467.6125 467.6250 467.6375 467.6500 467.6625 467.6750